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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彭鹏:以包容性供给侧制度环境引领区块链技术创新发展

2020-06-23 12:15:06    来源:互联网    

来源:贾康学术平台

▲贾康

贾康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

财政部原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彭鹏

北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

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特邀研究员

摘要:中央提出将区块链技术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标志其在我国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新里程碑。本文分析了区块链的技术内涵和意义,讨论该技术当下可观察的局限性和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挑战,以及应争取的发展前景,并结合新经济发展的经验,就如何引领新技术发展的方向、提供包容性的政策环境,提出了具体的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区块链 包容性 供给侧

2019年10月24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议强调,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这是区块链技术诞生数年以来,在争议中首次被中央提到自主关键技术创新的高度,也注定将成为其未来发展的一个新里程碑。我们需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方针与相关政策,引领这一新技术发展,积极应对其可能带来的挑战,在构造创新发展供给侧环境的努力之中,争取占领全球竞争中的区块链技术这一创新高地。

一、 区块链技术的核心内涵

提到区块链技术,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所谓“去中心化”。但这并不能完全概括其内涵和意义,而且这种表述也容易带来对区块链技术的质疑,尤其是其对“中心化”的现有监管体系可能带来的挑战,在现实生活中相当敏感。我们应首先聚焦于区块链建立信任、消减交易费用的实质。

如果从技术的正面性与积极意义来看,区块链技术的出现,带来了一种新的可能性,即在现有的信用体系中完全排除人的主观因素可能的扭曲性影响,完全通过客观的、点对点、多旁证的方式来完成交易的背书。这就引向了区块链技术所能带来的革新进步的本质:构建一种全新的无人为干预、不依赖中心化节点的信用体系的有效供给。这样的一套新型信用体系,一定能够带来交易成本的下降和效率的提升,进而扩大生产可能性边界范围。

区块链的颠覆意义,来自变革信用体系,缩短信用链条距离。因此,区块链技术是一种有望从市场基础设施层面的供给侧推动生产力实现飞跃提升的新技术,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和想象空间。

区块链技术自2009年以第一代比特币为代表诞生其应用案例以来,其已经历了两次迭代,从2.0版本的以太坊为代表的智能合约,再到如今3.0时代已跳出金融领域、开始为商业经济提供广泛的可编程方案,期间由于“炒币”等现象带来起起伏伏,褒贬不一。可以说,在行业发展乱象之外,技术本身的演进总体呈现了更为积极的导向,并正越发呈现出其广泛的应用价值。

二、区块链技术发展中面临的关键挑战

任何技术都有局限性,区块链也不例外。区块链技术具有非常鲜明的优点:高透明性、高自治性、不可篡改、高(数据)安全性。但同时对应地,它也就带来了无隐私(账本公开)、不可撤销、交易确认延迟(速度较慢)、难以适应监管要求等一系列问题。

从技术原理和特性来看,当前的区块链技术需要解决的最突出问题是“不可能三角”,即区块链的可扩展性(Scalability)、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安全(Security),此三者只能取其二做到最优。这也就导致了当前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存在事实上的局限性。

以区块链技术的典型应用之一——比特币为例,比特币凸显了去中心化和安全(匿名)这两个方面的极致,但基本放弃了自身的可扩展性。比特币是一种交易效率非常低下的记账和激励体系。尽管随后推出的以太坊,试图优化交易效率、提升可扩展性,但交易效率同样难以满足广泛的需求,同时在去中心化和安全性方面还不得不有所让步。如果要进一步提升交易速度,甚至突破比特币为代表的早期区块链的所谓“挖矿”(POW,工作量证明)机制来提高效率,那么就必然在去中心化等方面要作出让步。现有的区块链技术更多地是在不可能三角上寻求一定的平衡。

但回到本文开头所讨论的切入点,“去中心化”并不能代表区块链的全部,也不应当刻意、绝对化地在技术路线上追求这一方针。因此,需要认识到区块链中实际上应当容许一定的中心化成分。

首先,为了提高交易效率,应当在容许记账权的中心化的同时,做好监督权的去中心化。中心化的节点能够大大提高运算效率、节约能耗,但需要平衡好个别节点过强的问题,但对区块账本的监督权,应当尽可能放大、去中心化,才能确保技术的本质。

其次,无须固守POW机制的“原教旨主义”,而应当允许多元化增量。比特币以“挖矿”机制控制增量速度,以及总量上限的设定,有效确保了比特币的价值不会通货膨胀,但刻意要求通过POW机制来产生增量,也大可不必。区块链技术的核心优势是信用体系和流通机制,增量机制的多元化,有利于服务凭借区块链创新实现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第三,账本层面的中心化和(智能合约等)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可以兼容并包。事实上,通过在现有的银行体系或其他行业的具有中心化特点的底层账本基础上,充分应用区块链技术进行改造,使得其运行于去中心化的虚拟机群上就能带来整体架构的有效性,同时也能兼容上层原有的“开放金融”或API等架构。

第四,确保流通的、不可篡改的区块组成的链条,是区块链技术应当固守的形态。信用的本质是要在流通中应用,而区块的不可篡改性是这一机制的必要保证之一。因此,区块链不可动摇的形态,不是前面提到的POW机制或账本全面去中心化,而是每一笔交易的既成事实不能更改,并在流通过程中逐一串联成链(账本)。在这一基本形态上尝试于合理权衡中突破不可能三角,是可行的努力方向。

三、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领域展望

前文提及,区块链技术如今已“出圈”金融领域,迈向了3.0时代的更为广阔的应用空间。具体来看,其发展还有明显的不确定因素,但已可知,因区块链的分类不同,应具有相应的不同应用领域。

区块链大致可区分为公链、联盟链和私有链(或专门链)三类。其中,公链应用是最具有应用前景的(信用体系),同时也是受制于不可能三角局限最明显的领域。目前最直观可行的公链应用方向,是数字货币。除了比特币外,目前已经出现了两大方向:其一,是facebook此前提出的Libra体系,旨在建立一套新的国际货币清算体系,但几经修改、妥协,目前仍不得不基于现有的数种强势法币、稳定币来实施;其二,是单一主权国家内通用的数字钱包,譬如我国央行主导、已开展局部试点的DECP,目前已经初步实现了数字化现金、有限匿名(央行掌握完全信息以实施反洗钱)、小额双离线支付等全新功能。其中,数字货币实质上不得不存在中心化的清算节点,但同时也已经对现有的法规体系形成了冲击,且对清算能力建设也构成一定挑战,未来可能仍道阻且长。

联盟链的应用规模相对小了许多,但应用范围却要广于公链。从银行的金融票据(避免造假),到合同管理(智能合约),再到特定产业的供应链追溯(钻石、食品),数字化资产转移,甚至投票、众筹,或碳排放认证等等,对交易速度无高频要求的领域,都有较为广泛的应用前景和初步成功案例。

而私有链主要应用于企业或组织内部,对于内部审计、特定内部数据的管理,都有明确的应用价值。

四、 促进区块链技术助力供给侧改革的政策建议

区块链技术本身是一项重要的信息革命中的创新,同时现阶段由于其技术特性与创新难度,也具有自身的应用局限性和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但我们需要以包容性的制度供给,打造鼓励创新的政策环境,促进这种有巨大潜力的新生事物的发展。以下从如何营造鼓励创新的供给侧环境入手,试提出促进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六条建议。

第一, 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分类、分层次引导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方向。其中,应积极推动公链的技术研发先行、审慎推进DECP等尝试,同时鼓励联盟链、私有链层面技术的商业化技术应用。

第二, 不失时机地探索和推进监管体系创新,营造鼓励和包容创新发展的社会环境。要把监管体系的适应性改革,放在一个动态认识、跟踪科技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密切关注科技金融在发展中可能的突破口,结合未来可能的监管场景,积极研究提出监管的预案,将其作为监管部门重大的战略部署之一。

第三, 监管体系创新要积极总结在所谓“互联网+”取向上已有的防范风险方面的经验教训。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已对接到现在的“科技金融”(Fin-tech)概念上,在现实生活中应该首先肯定它的一系列成功之处——这个科技金融也就是“互联网+”概念之下,于金融领域运用高科技的一系列创新手段。但在另外一个方面,我们也要高度重视负面的教训。比如大家现在都已经痛切感觉必须进一步总结教训的P2P,连续爆雷,牵涉不少社会成员。虽然创新不可能万无一失,但毕竟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类似于P2P这样科技金融名义之下风险连续爆发的实际案例,很多地方现在不得不明确宣布在自己辖区之内对P2P完全取缔。这在相关风险防范方面的教训,是必须认真总结的,它更多地体现出人们在没有足够能力防范风险的情况下,对某些创新的“风潮”形成,一定要慎之又慎。区块链推进中,必要的试点,值得高度重视。数字经济时代概念下,我们早就有这方面的“政府信息化工程”安排,在其动态创新发展的过程中,以区块链为例,至少我们现在要考虑、关注相关的数据环境安全的问题,政府信息服务中必要的预警问题——比如都听到有区块链的概念,而什么是真区块链,什么是假区块链,这个区块链在发展过程中会不会出现一些诈骗行为?这当然需要我们比照前面P2P的经验教训,在事先就要有所考虑,技术上要做有利于监管体系的创新,硬件软件都要准备经受考验。

第四, 在共赢取向下,监管体系的创新要坚持“发展创新中规范”与“规范中发展创新”这两个概念的合理权衡。对创新事物的“审慎包容”,一定要放在最先位置,后面跟着的,则需要使防控风险能够紧紧跟着审慎包容,因为在创新初始,并无人知道到底应如何对其相关的新事物作规范,需要在给出一定弹性的试错空间后,去寻求正确的规范之道,在观察创新进程中把它们合理地结合起来。中央强调的防范“系统性风险”是一个很科学的概念——金融和经济生活中风险点无处不在,如果说凡是看到什么貌似风险的端倪,就上去把它封死,当然这可以认为是监管部门的政绩,但实际上却违背了总体来说中国现代化进程里创新发展作为第一动力的这样一个基本方针使一切创新都成为不可能会引发“防范风险而引出的风险”。所以,创新的实质问题是允许做一些必要的试错,走向成功要允许在一定的弹性空间里去逐步掌握怎样能够兴利除弊、有效防范风险的要领。

第五, 监管要坚持与打造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中国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所谓“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已经在上海自贸区建立、发展以及在其复制的过程中,形成了很好的表述,最概括地说,对企业的创业创新活动设立“负面清单”,只要不碰这个负面清单,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法无禁止即可为。比如互联网+创新中,大家看到很多的企业“烧钱”,主要来自于风投、创投、天使投出的钱,不是政府出的纳税人的钱。这时候就得审慎包容地看一看:烧钱的结果是成功率很低,但成功的企业可以一飞冲天,并带动了很多的小微企业、草根层面创业创新活动的兴起和很多区域的景气和繁荣。民企、国企总体来说寻求共赢发展,但是在某些领域的创新里,他们的机制不同,民企在新经济的“烧钱”试错中的相对优势,值得深入研究,也确实应该带来这方面我们监管部门也需有所考虑的一些区别对待。

第六,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先行成功者的寡头垄断和与后进者的共荣发展这种机制创新中的“群落式”关系。新经济的发展在垄断的概念上,已经明显划出了新阶段。比如在美国,过去的经验是某一个企业大到一定程度,要援引反垄断法强制切分;但这样一个反垄断原则,却没有运用到美国的电商发展过程中,因为对电商的发展,美国管理当局意识到它必然是在烧钱之后迅速形成寡头垄断局面,接着得问:广大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何在?恰恰需要注意的是,新经济带来的寡头垄断企业,可以带出让大量的中小微企业一起共荣发展的局面。再往后,在区块链发展过程中,也可能会同样出现类似的关系,即某些先行者,经过大浪淘沙的考验,会形成新的发展阶段上为数不多的对于市场有寡头垄断影响力的主体,但是后面的空间,仍然是面对着广大的中小企业,海量的小微企业,大家可以一起继续寻求共荣发展。新经济中存在共赢的巨大空间,可以预见,区块链的发展也会符合这样一个目前已可观察到的新技术革命共赢发展的大逻辑。

主要参考文献:

[1]贾康.《贾康读中国经济力量之三:创新力》[M].机械工业出版社:北京,2020.4.

[2]贾康.《数字经济时代的企业转型》[J].扬州大学学报,2019,02.

[3]彭鹏,贾康.以新供给视角重新梳理和解读全要素生产力[J].财政科学,2016,08.

本文发表于《科技与金融》杂志2020年6月刊

贾 康 介 绍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是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

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第二届理事会期间任首席经济学家),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年后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398篇),总被引频次(4231次)和总下载频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做学问的甘苦,如鱼在水,冷暖自知,不足为外人道,但关于做学问的“指导思想”,我愿意在此一披襟怀:写出一些论文或著作并不是目的,这是探索之途上的一小步,是争取为人类的思想认识之海中加一滴水。我深信,一切人生的虚荣浮华都是过眼烟云,而真正的学术和真知灼见,才能垂诸久远。

—— 贾 康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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