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映影业总裁 刘剑华
他认为,编剧的版权保护是这一平台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区块链平台的版权保护是通过链上取证、线下备案的方式,低成本做好版权确认问题,“知识产权这一块很复杂,很多编剧是不愿意上网的,因为把故事一传到网上,有可能会面临核心思想被改变。但在链上面,我们是可以根据上传的时间和数值做一个技术指标上的保证。”其次,区块链平台的可追溯和不可篡改特征,也能很好地解决电影拍摄过程里会产生的问题,“在传统的电影制作过程中,拍个电影过程中每天有很多的讨论,但这个讨论往往不能互动有无,我们想做一件事,每部电影从编剧开始到制作,所有的数据是可查的。”刘剑华介绍,这个过程,就叫做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记账。当然,不可篡改的数据也是保证合同签署的功能之一。剧组通常都是临时的,很多人的合同签完就丢了,或者签得不严格,导致最终出现一些法律责任,在剧组和拍摄过程里产生的法律纠纷在国内影视行业屡见不鲜,而区块链平台则是有电子合同和智能合约功能。负责开发这一区块链平台的负责人介绍,如果做一个形象的比喻,支付宝就是解决了买卖双方信任问题的中间人,钱财往来都先进入支付宝。但他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效率会下降,而且会产生中间成本,但是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是去中介的,买卖双方可以在无需信任的情况之下,直接进行交易,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以上这些都是防止出现问题,区块链最实际的作用还包括所有利益往来。因为平台的数据能保证追本素养,因此每个剧本最终的走向,编剧都能看得到,可以一直从购买版权到拍摄到最后发型,捆绑着电影往前走,这就保证了编剧的收益问题能公开透明化。会议现场,乐映影业董事长何志光致辞
发布会最后,《看电影》杂志出版人三木表示,《看电影》杂志常年报道海外电影,了解海外电影体系,而他们感受到,国内的宣发,包括开发管理,已经进入了国际标准化流程,但是电影生产流程还是停留在作坊阶段,“这个其实对电影工业化有很大伤害。”他认为如果在互联网时代已经不可逆,那么影视行业就要建立新规则,“互联网倒逼我们的产业能够更规范,相关利益的分配上能够更标准化、更合理、更透明。”而或许区块链技术在影视行业的运用,能够把所有的作品的版权销售权公开规范,他感慨,“我们这行业最大的问题就是缺钱,创作者只有版权,如果在区块链技术或者在平台上有交易价值之后,是不是这些价值就可以到银行去做抵押,可以摆脱过去煤老板的钱,或者现在p2p的钱?”(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